关于贯彻落实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》国家标准的通知
来源:中焦协网 2020-05-21 已经被浏览2058次
中国炼焦行业协会文件
中焦协【2020】5号
关于贯彻落实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》国家标准的通知
各会员单位:
2019年5月24日,生态环境部、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》(GB 37822-2019)国家标准。标准规定了VOCs物料储存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、工艺过程VOCs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、设备与管线组件VOCs泄漏控制要求、敞开液面VOCs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,以及VOCs无组织排放废气收集处理系统要求、企业厂区内及周边污染监控要求等。该标准为首次发布,要求现有企业自2020年7月1日起执行。
请各会员单位自行到生态环境部网站下载该标准,对照标准认真开展自检工作,并贯彻落实。
中国炼焦行业协会
2020年4月20日
附件:《通知》扫描件.pdf