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对《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》执行情况调研及征求修订意见的通知
来源:中焦协网 2020-05-21 已经被浏览2256次
中国炼焦行业协会文件
中焦协【2020】6号
关于对《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》执行情况调研及征求修订意见的通知
各有关单位:
生态环境部正在启动《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》(GB 16171-2012)修订工作。为了配合标准修订,合理反映企业诉求,中国炼焦行业协会专家委员会拟成立专门工作小组,开展《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》(GB 16171-2012)执行情况调研,及标准修订意见征求工作。请相关单位填写附件2,于2020年5月20日前报送中国炼焦行业协会。
联系人:曹红彬
联系电话:010-65285813
电子信箱:cciamail@163.com
附件
1.标准计划修订内容
2.《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》(GB 16171-2012)执行情况调研提纲
中国炼焦行业协会
2020年4月28日
附件1
标准计划修订内容
1、增加"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"条款,对常规焦炉、热回收焦炉、半焦炉的无组织排放源提出控制措施。
2、增加"炉头烟气"污染源控制措施及排放限值。
3、增加"酚氰废水处理站预处理" 污染源控制措施及排放限值。
4、增加焦炉烟囱、管式炉等烟气基准含氧量。
5、收严颗粒物排放限值,修订部分其他因子排放限值。
6、修订常规焦炉和热回收焦炉炉顶无组织监测点位。
7、修订部分污染物浓度测定方法标准。
8、修订实施监督条款中判定合格依据。
附件2
《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》执行情况调研提纲
1、生产工艺(焦炉炉型、生产能力及装煤、推焦、干熄焦、机方炉门、焦炉烟囱烟气治理设施工艺等)。
2、装煤除尘(地面站除尘)二氧化硫、苯并芘排放浓度(小时均值、吨焦排气量,并注明监测方法)。
3、机方炉门除尘工艺描述,二氧化硫、苯并芘排放浓度(小时均值、吨焦排气量,并注明监测方法)。
4、推焦除尘二氧化硫排放浓度(小时均值、吨焦排气量,并注明监测方法)。
5、干熄焦处理能力、干熄焦烟气脱硫工艺、处理烟气种类(装焦、循环气排放气、预存段放散、排焦)、处理烟气量、处理后二氧化硫达标情况等(注明监测方法)。
6、焦炉加热燃料种类;降低焦炉烟囱氮氧化物产污量所采取的源头处理措施(分段加热、烟气回配等);脱硫脱硝工艺及脱硫脱硝前后的氮氧化物、二氧化硫浓度(烟气含氧量8%时,注明监测方法)、吨焦排气量、正常时烟气含氧量及氨逃逸浓度等。
7、管式炉燃料种类,二氧化硫、氮氧化物排放情况(注明监测方法及烟气含氧量)、治理措施。
8、酚氰废水处理站(预处理)尾气治理工艺、污染物排放浓度。
9、对《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》(GB 16171-2012)修订工作的建议。
注:企业不涉及相关装备的项目可不填,污染物浓度填写人工监测数据,请注明填报单位及联系人,中国炼焦行业协会对相关数据保密。